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职能,教育部日前制定了《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》,停止了一年一度的中小学生各类竞赛活动项目的申报、审批制度,决定自1999年起,教育部不再审批和公布全国性或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小学生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外语等学科及读书、征文等竞赛活动项目。各类省级竞赛活动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。
教育部提出,各地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国性或跨省(区、市)的上述各类竞赛活动。除原由相关学会组织的高中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学五项竞赛和由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仍继续组织进行,面向高中学生的其它竞赛活动将严格控制。
教育部要求,今后凡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举办各类竞赛活动,须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;跨省(区、市)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,须经所涉及的有关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。对违反规定的,《规定》中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。摘自《人民日报》